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昭平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1年98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邀请不是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一、部分驻昭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

二、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委员;

三、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四、县人武部部长、县公安局政委;

五、其他在职处级领导;

六、大会副秘书长;

七、乡镇党委书记;

八、离退休老干部代表;

九、黄姚产业区、贺州临港产业区各一名领导,县直单位一名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