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昭平县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98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9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昭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选举昭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昭平县出席贺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表决昭平县十七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