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0月25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一
黎经雨同志的昭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黄瑞平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大章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莫 灵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全永豪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雷启忠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 林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一学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黎 婧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楼庆春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 莉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邓进超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冰海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万盘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一
黄 南同志为昭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
李宛霖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朝新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
楼庆春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林发强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陈贵健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周 莉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
邓进超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庭长;
叶昌谋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
黄冰海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马江人民法庭庭长;
叶万盘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