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0月25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黎经雨同志的昭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瑞平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大章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灵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全永豪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雷启忠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林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一学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婧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楼庆春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莉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邓进超同志的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冰海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万盘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南同志为昭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宛霖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朝新同志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楼庆春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林发强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陈贵健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莉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

邓进超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庭长;

叶昌谋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

黄冰海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马江人民法庭庭长;

叶万盘同志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