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4月10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伟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 2024 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2025 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民主实践有声有色,监督工作有力有效,代表工作出圈出彩,服务大局见行见效,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昭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以“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推动人大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昭平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