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七五”普法 中期评估情况
10月10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七五” 普法中期工作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自2016年以来,我县“七五”普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群众、普法为民,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法治昭平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委员们在审议中也指出了部分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不清晰、少数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也影响了普法效果。农民工、流动人口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普法宣传教育还存在缺位和盲点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健全普法责任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建立更加清晰、具体、细化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是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及时组织依法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坚持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三是要坚持需求导向,有实效性、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针对乡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常识却相当淡薄的现状,要加大“法律进乡村”活动力度,多运用像“以案释法”这样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让法律更加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特别要注意面向农民工、流动人口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人群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着力解决普法工作的缺位和盲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