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新群为昭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昭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陈新群为昭平县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陈新群代理昭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