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3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3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昭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2024年12月
现对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3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79件,于2024年4月16日转县政府办交办,截止12月中旬,办理结果如下:A类36件,B类35件,C类8件;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满意度为93.67%;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为93.67%;
2023年度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96件,于2024年1月4日转县政府办交办,截止12月中旬,办理结果如下:A类33件,B类42件,C类20件,D类1件;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满意度为100%;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为96.88%。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从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等各环节发力,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紧密联系,建议质量有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遍访代表制度,搭建代表建议和立法信息“双采集点”,充分调动代表听民声、集民意、提建议的积极性,精准反映社情民意。连续两年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先后使用专项资金落实55件民生实事,有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2024年收集办理的175件代表建议,涉及道路交通74件,人居环境43件,农田水利23件,基层治理20件,产业发展9件,营商环境、集体经济以及就业、金融服务等6件。建议质量总体较高,都能把现状、问题、意见建议三要素表达清晰,能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真实反映群众的所思所盼,特别是在道路交通、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方面对发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二)完善机制,办理程序有条理。充分发挥“一会一文一群”的沟通协调作用:以代表建议交办会和交办文为重要沟通渠道,加大对《昭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的解读和宣传,详细向承办单位解读代表建议提出、审核、交办、承办、督办等环节要求,积极做好县政府办、承办单位、人大代表以及乡镇人大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建议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县政府办随时互通信息,联合跟踪督促建议办理工作,不定期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微信群通报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纠正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办理进度。
(三)压实责任,跟踪督办有成效。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轻重缓急、群众期盼、社会效果等方面因素,选定41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今年6月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委室、部门深入各乡镇对代表建议进行实地跟踪督办,了解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经过实地督办,最终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关于增设昭平镇城北茶叶园区路口至城北公租房路口路灯的建议》《关于重新铺设马江镇中心幼儿园至马江中心小学路段路面的建议》等建议,解决群众多年期盼解决人居环境提升问题。对使用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办理的建议,做到全覆盖实地跟踪督办。目前,使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25个已全部办成,其中涉及道路交通13件,农田水利5件,人居环境5件,其他方面2件,共计172万元,惠及群众人数13.5万人。通过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成率达到45.57%,比三次会议的34.75%提高10.8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协调各承办单位紧扣中心工作和民生福祉,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建议,能较好地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但在提、办、督三个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建议范围不广泛。由于部分代表知识储备不足、调研思考不深入、思想重视不够等诸多原因,部分代表建议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广泛性不够、缺乏建设性意见等。比如:代表所提的建议基本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把代表建议直接变成了“项目申请书”。175件代表建议中,请求实施道路交通项目74件占42.29%,人居环境建设项目43件占24.57%,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3件占13.14%。特别是由于两年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基本上用于群众身边“老、小、急”问题的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提建议的方向集中于具体项目当中,导致很少提出一些长远性、普惠性、政策性的建议事项,特别是对“一委两院”的工作建议少之又少。
(二)办理工作不扎实。部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不够扎实,成效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沟通协调不畅。县政府办与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内部相关股室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不及时,存在推诿、拖延等问题。比如: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于2024年1月转县政府办,4月才召开交办会。今年175件代表建议4月份已全部交办各承办单位,按规定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要办理答复代表,但有69件建议是今年10月份之后才办理答复。有个别建议使用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承办单位也参与了审核,但由于单位股室之间缺乏沟通导致信息不对称,直接将办理结果确定为C类,与事实不符。二是办理业务不熟。部分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三四个月后才反馈,所承办的代表建议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一些建议答复仅做简单的政策解释,没有对代表所提问题“一问一答”。有些答复了代表却没有及时将答复件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对应的乡镇人大,导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和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不及时。三是落实措施不力。部分建议的答复内容避重就轻,没有直面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有少数建议答复“雷声大”、落实“雨点小”,导致代表建议仍停留在“计划”或“规划”阶段。175件建议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69件占39.43%,B类的有77件占44%。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基本上停留在听取汇报、抽查部分建议现场视察等方式,难以对建议办理的实际情况全覆盖、深层次了解。对一些办理难度大、进度慢的建议承办单位,也只是口头督促。比如:对代表建议办理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仅仅是在办理工作微信群进行通报反馈,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以及评价结果在昭平人大官方网站公布,缺乏有力的工作评价、问责和激励机制,无法对承办单位形成办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很多建议的办理还是处于“文来文往”答而不办的状态。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质量要再提升。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先,在建议准备、提出、交办的全过程把好建议内容质量的源头关。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要每年总结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并将代表建议调研、撰写、提交、督办等作为主席团会议和代表进站履职活动的一项基本内容,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联络站、履职活动中心、人大主席团要对建议内容逐一审核筛选、优化选题、把关指导。县人代会召开前和联络站主题活动后,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召开代表建议审定会,协调部门、集中梳理,把握所提建议前提的合法性、事项的民意性、主题的针对性、见解的建设性和现实的可行性原则,引导并协助代表整理完善代表建议。三是做好沟通协调。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做好建议提交前期服务及沟通协调,为科学交办、高效交办、精准交办做好准备。
(二)办理质效要再提升。办理代表建议是检验“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履职成效的“试金石”,建议县政府扎实做好分办、交办、督办三个环节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质效。一是建议分办要对口精准。组织联系各部门的县政府办副主任、秘书以及涉及部门业务股室面对面对代表建议逐条分析研判,按部门职责归口,综合考量后明确承办单位。二是交办会议要扎实有效。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召集代表建议交办会,会议要简要通报建议收集和分办情况、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业务培训,抽选部分承办单位对上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典型发言等,确保承办任务清晰、办理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办理进度跟踪要持续到位。实行谁联系谁跟踪的原则,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信息的完善,到建议督办、进度上报、答复件收集以及跟踪年底建议办理最终成效等,都要持续跟踪到底,做到工作有头有尾、有台账可查。
(三)评价激励机制再完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工作报告制度延伸到部门。每年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前,各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提供本年度本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促进承办单位盘点工作、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不断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的其中一项依据。二是办理和评价结果要及时公布和反馈。县政府每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建议办理结果一览表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布,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要及时将对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督促承办单位做好相关改进工作。三是继续实行评优机制。继续开展“年度优秀建议”评选活动,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办理成效、代表满意度等方面,评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通过通报表扬,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备注: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D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客观现实,确实无法解决的。)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办理结果反馈)2024.12.10.xlsx
昭平县2023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办理结果反馈)2024.12.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