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卿汤义带队到我县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态振兴部分)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仙回瑶族乡古盘村西岸屯、仙回瑶族乡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在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乡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情况,对我县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态振兴部分)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
执法检查组强调,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只有通过推进生态振兴,才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强化生态宜居设施和制度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要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党员干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增厚我们的生态家底;要紧密各部门间联动,加强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共抓生态振兴强大工作合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廷运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