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2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欧秉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美昭平提供更加有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