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于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昭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期间,各位代表紧紧围绕全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县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这些建议意见覆盖面广、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办理答复工作。各承办单位精心组织、深入调研,认真办理,如实答复,全面完成了本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1件。其中涉及交通建设方面的有50件,占35.46%;乡村振兴、农、林、水方面的有49件,占34.75%;教育、卫生、旅游发展方面的有11件,占7.80%;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市政建设有19件,占13.48%;其他方面的有12件,占8.51%。代表们的建议热点相对集中,代表们对我县交通、乡村振兴、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工作给予极大关注。

目前,已经办成或基本办成的49件,办成率34.75%。正在落实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66件,占总数的46.81%;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有24件,占总数的17.02%。无法办理的建议有2件,占总数的1.42%。同时,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得到了各位人大代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代表们对办理工作较为满意。

二、办理情况

(一)代表所提建议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9件,占总承办量的34.75%。这些建议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合我县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如《关于硬化昭平镇大壮村塘面小组道路的建议》。道路建设的项目已经《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昭平县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昭政办函〔2023〕5号)文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批复项目名称为《大壮村塘面、马路头小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塘面组道路硬化330米,排水管道290米;马路头组道路硬化40米该道路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道路硬化并投入使用。

(二)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6件,占总承办量的46.81%。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对待代表建议,条件具备的立即办理落实,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如《关于修建北陀镇风清村林屋小组至五将镇古店村村屯道路的建议》,目前北陀镇风清村至五将镇良风村二级公路项目已列入我县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已开展过路线基本情况调查。目前正在推进项目前期规划及前期手续工作,但由于资金问题和苍昭高速五将连接线建设问题,北陀风清至五将良风二级公路项目无法在近期实施。我县将持续努力跟踪推进项目的落实,争取项目尽快立项落地,早日开工建设构建完善县域一小时经济圈。另外,我县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广宁经苍梧至昭平高速公路(苍昭高速)建设,苍昭高速于2021年9月29日开工建设,苍昭高速昭平段项目主线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途径我县富罗镇、北陀镇、五将镇、昭平镇、文竹镇。设置五将(古店-南兴)、北陀(风清)互通出口,并设置五将连接线(含五将桂江大桥),五将连接线公路终点接G355线,苍昭高速的建设将有效的解决北陀镇和五将镇的互联互通,也并将打通北陀镇风清村和五将镇良风村、古店村群众交通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三)代表所提建议由于受政策、财力等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承办单位做出解释说明的有24件,占总承办量的17.02%。如《关于安装“八黄”二级路樟木林镇新华至三江段区间测速监控设施和减速带的建议》,目前我县依法在县城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安装了电子警察,以及在国省道上安装交通违法抓拍监控,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也一定程度上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昭平是典型的山区道路,基本为机非混合道路,涉及道路路口多且复杂,安装电子警察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符合程序条件情况下,经追加预算情况下才可实施,因安装电警监控所需经费高,以目前我县财政状况,以及道路辅助设施情况,暂时还无法实施安装电子监控。

(四)代表所提建议由于受政策、财力等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承办单位做出解释说明的有2件,占总承办量的1.42%。如《关于为农村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安装摄像头的建议》,2022年,昭平县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共有3526人,每月供养金650元/人,全年发放供养金2750.03万元。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中需照料护理人员190人,其中全护理89人,每月护理费858元/人;半护理101人,每月护理费429元/人,全年护理费开支11.97万元。以上两大项一年开支2762.00万元。每人按要求都建有一栋一层45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子,一房一厅一厨一卫。生病住院费用全部报销。有的成立社区活动中心,满足老有所养、所住、所医、所乐。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的第二十九条:“鼓励支持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选择入住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保证特困人员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确保老人安全。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需要为农村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安装摄像头。摄像头每年的信息流量和管理费、维护费所需的费用较高,一些地方不具备网络条件等各种因素限制。目前我县的经济实力和相关政策,不具备安装条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关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支持,特别是县人大办和县人大选联委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县政府办公室办好建议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在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始终坚持都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办理,解决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但仍然有个别承办单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个别具体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调研和论证,存在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办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导致我县办理工作较为缓慢,答复过于简单、笼统。二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代表们的沟通协作有待加强。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积极牵头协调办理,要加强与单位、代表们的沟通,但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的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协调程度不够,仅以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部分承办单位与代表们的沟通不够,只是简单地通过电话咨询情况,没有实地调研、核实情况,也没有与代表们面对面研究、协商办理方案,只是简单地以日常工作总结作为答复材料。许多协办单位由于没有“满意度”的约束,对协办工作不够重视,造成代表队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低,对一些不能及时落实或是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未能清楚地同代表交流沟通,说明情况。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深化认识抓落实。县人民政府将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扛起责任,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承办单位职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都满意。

二是规范程序提质量。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把交办关、质量关、回复关,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督办求实效。以督查督办为抓手,定期调度办理情况,深入开展办理情况督查,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以问题有没有解决、代表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对部分办理难度大、需要多方参与的重点代表建议,强化部门协作,推进合力办理。对办理回复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的部门,予以重点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代表支持满意、群众得到实惠。

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办理方式,完善办理制度,加强跟踪落实,压实各承办单位责任,让每一个建议“落地有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