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昭平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2023年12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对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代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及时将建议梳理完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交办。其中: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61件,于2023年3月2日转县政府办交办,截止11月底,办理结果如下:A类35件,B类17件,C类8件,D类1件;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满意度为90.16%;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为86.89%;
2022年度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80件,于2022年11月11日转县政府办交办,截止11月底,办理结果如下:A类14件,B类49件,C类16件,D类1件;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满意度为96.25%;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为93.75%。
(备注: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D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客观现实,确实无法解决的。)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实施遍访代表制度,县乡人大干部采用“进门服务、上门纳谏”的紧密联系走访代表,组织代表常态化、规范化进站开展履职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听民声、集民意、提建议的积极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代表建议,精准反映社情民意,有效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切实采取措施,加大交办督办的力度,努力提高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
(一)完善工作机制,办理程序逐步规范。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昭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审核、交办、承办、督办等环节作了详细的要求,并多次在代表建议交办会对承办单位进行解读、培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下,县政府落实每一批代表建议都召开一次交办会,并且特别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交办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承办单位、协调单位三方在交办会上现场沟通、落实建议办理具体事项,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建议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政府办随时互通信息,联合跟踪督促建议办理工作,先后两次与县政府办联合召集办理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召开跟踪督办会,不定时通报建议办理工作进度。141件代表建议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答复工作。
(二)责任压实到人,跟踪督办成效明显。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建议督办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常规工作来抓,及时印发《关于办理昭平县2022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的函》《关于办理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函》,严格落实“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作机制,将141件代表建议分门别类进行归口交办。将承办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大常委会督办领导、督办委室负责人逐一落实到人。代表建议交办两个月后,印发督办通知,形成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各委室配合、人大代表参与的督办责任分解,全面开展建议督办。为了突出重点,常委会选出23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涉及道路交通8件、农业5件、水利2件、人居环境5件,教育2件、其他1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带队开展牵头督办。特别是对于使用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办理的建议,做到全覆盖实地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全部A类。通过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成率(即A类建议占比)从2022年的26.15%提高到34.75%。
(三)落实专项资金,办成一批民生实事。为有效解决建议落实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顺应代表和群众的呼声,2023年通过代表建议的形式争取落实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200万元。为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作用,县人大财经委牵头制定《昭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资金的申请、项目核实、项目监督等流程作了规定,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使用专项资金办理的代表建议,从问题的提出,到联系走访群众,到提出建议、跟踪督办等工作,县、乡人大以及人大代表都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目前,使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30个,其中涉及交通建设方面12件,乡村振兴、农、林、水方面13件,教育、旅游发展方面3件,其他方面2件,共计192.18万元,惠及群众人数15万人。目前已办成的29件,宪法广场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四)宣传扩大影响,建议工作深得民心。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突出督办重点,通过办好代表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指导乡镇在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公布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选取部分办理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建议办理情况,采用宣传展板、典型经验材料、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正面宣传,激发代表提建议、部门办理建议的积极性,营造“重视建议办理、支持代表履职”的浓厚社会氛围。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民心所向就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方向》《资金小切块,汇成大民生》《把惠民建议办到群众心坎上》等宣传昭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闻稿件先后在《广西人大》《今日贺州》等报刊上刊登,有效提高了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积极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各委室、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2022年度昭平县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活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群众和代表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办理质量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代表建议办成率逐渐提高,但是代表的满意率却有所下降,这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建议办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部分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上还有比较多的改进空间。比如:有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作为一般信访件,由办公室人员答复,办理质量不尽人意;有些单位对办理建议的流程要求不熟悉,没有按照“交办后三月内进行答复”及时办理答复,政府办多次催促后才答复代表,答复件格式不按照模板要求,出现比较多的错误;一些答复件没有明确ABCD类型,有些答复件正文抬头写成了某某主席团或者某某单位,县人大办工作人员反馈后,个别承办单位没有及时纠正重报;有些承办单位没有及时将答复件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对应的乡镇人大,导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和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不及时;部分建议的答复内容避重就轻,没有直面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存在敷衍的态度;个别建议答复件中仅仅是向代表申明该建议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没有按照《昭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办反馈进行重新交办。
(二)沟通对接有待加强。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统一行文将建议转县政府办,县政府办按照对应分管部门由多名秘书对接建议办理工作,在具体与承办单位对接沟通环节存在多人分别行文、转文,容易造成时间、标准、要求等不一致,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比如:在县政府办催促承办单位答复件之后,有少数承办单位才反馈没有收到代表建议;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形式单一,文来文往多、实地调研少,没有主动与提建议的代表或者涉及的乡镇人大沟通联系,对办理的建议在认识理解上的存在偏差,影响办理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建议的答复件内容不严谨,影响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11月底核实代表建议办理最新进度,没有核准,以致于一些建议已办成却没调整为“A”类。
(三)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目前,代表分别对建议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县人大官方网站公布,评价结果的运用方式单一,无法发挥有力的问责或激励作用。从141件建议办理结果来看,B类建议占比46.8%,这类建议事项往往是列入规划有希望办成却因为资金等某方面条件而暂时无法解决的,由于缺乏有力的建议办理成效考核机制,无法对承办单位形成办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很多建议的办理仅仅是作了政策和现状解释,这种“文来文往”只答不办的做法,导致“类似建议年年提,相同问题年年有”。
四、工作建议
(一)深化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动力”。要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建议办理答复不及时、办理程序不规范、办理工作无实效等问题,还是要从思想认识上抓起。要加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督促承办单位转变态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变成一种自觉行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当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要强化建议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档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二)加强沟通,激发办理工作的“活力”。要杜绝转办文“一发了之”的现象,县政府协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召集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认领、“一对一”交办,保证无缝精准对接,变过去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办理前,承办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联系代表,充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中,必要时邀请代表到现场考察调研,了解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办理后,在正式行文答复代表之前,联系代表说明办理情况和答复情况,真正做到让代表全程参与,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
(三)强化考评,传递办理工作的“压力”。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制度,从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办理成效、代表满意度等方面,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考核,推动形成建议办理的倒逼机制,有效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社会实效。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制度,在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办理结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环节,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