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到我县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工作


10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枝周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县,对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黄姚镇新寨村,于枝周一行实地察看了红十字会社区备灾减灾(博爱家园)项目的相关工作。我县红十字会于2017年8月新寨村黄屋社屯修建红十字会避险站,该避险站占地面积91平方米, 建设了2个博爱家园宣传栏,受益人数达370多人。检查组对新寨村成立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志愿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天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忠华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一办法”积极开展红会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大力开展“博爱家园”人道公益项目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检查组肯定了我县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要落实好县红十字会专门办公地点等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佳陪同检查并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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