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昭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昭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欧秉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便民水平,全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美昭平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