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7月8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刘 安为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祥发为昭平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祥发的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刘 安的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罗新明的昭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叶昌谋为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黎 婧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叶昌谋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楼庆春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周 莉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黎 婧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万盘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