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 推动各工作协同发展
5月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红兵率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伟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邦平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黄姚古镇、中共广西省工委黄姚旧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地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情况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县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是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传承弘扬,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昭平县要挖掘和利用好本地红色资源优势,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发挥红色资源固本培元、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作用。
调研组强调,要强化研究规划,统筹研究力量,加强相关资料整理利用,开展理论研究,挖掘红色资源的历史渊源、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共同开展红色资源研究、文艺创作、馆际交流、红色旅游等活动,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协同发展,汇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