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代表团出席贺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12日上午,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杰云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海平向大会作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昭平县代表团出席会议现场。
1月12日上午,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杰云主持。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陆海平、毛任建、黄少雄、唐玉梅、卿汤义、肖民、陈翼明、李裕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彭代元、陈远明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代表323人,实到代表305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海平向大会作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启了牢记领袖嘱托、勇担历史使命新征程,自觉坚持市委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建设“四个机关”为抓手,以“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强化党建引领,依法忠诚履职,积极担当作为,敢于求新、勇于求变、善于求质,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推动政治建设“强起来”、服务大局“实起来”、工作落实“优起来”、代表履职“好起来”、管党治党“严起来”,贺州市人大工作超预期跃升广西“第一方阵”,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提升了贺州影响力,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贺州建市20周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贺州实践”,切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争做全区人大系统排头兵,为实现贺州“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少红向大会作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诉讼服务质效首次排名全区法院第一,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实现历史性飞跃,真正做到“小法院大作为”。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2513”工作思路,紧盯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继续保持全区法院“第一方阵”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震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东融发展贡献奖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集体和个人荣誉208个,多项检察业务工作排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定下的今后五年奋斗总目标和“12513”工作思路,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昭平县代表团团长、县委书记刘飞国,代表团副团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伟红、县长邓忠耀等代表出席开幕会。